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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阴县第一中学2025年度教师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7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县委“一正四新”工作思路和“七大工程”之“实施教育医疗提质工程”,聚焦湘阴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吸纳优秀教育人才,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湘阴县第一中学教师人才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引进教师10名,全部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其中部分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十所师范类院校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下表。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2024、2025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十所师范类院校”指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2月及以前出生,30岁以下指的是1994年12月及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阴县教育局研究认定,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备案。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的2025年毕业生,通过考试等程序获得聘用资格的,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服务期未满的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

9.湘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在湘阴县人民政府官网、湘阴县第一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岗位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1. 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2:00至12月20日下午15:00。

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2)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等附件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以下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① 近期免冠正面照片;②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证明材料);④ 获奖(含在校获得国家奖学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等方面的材料。(可选项)

(3)网络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湘阴一中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取消其应聘资格。

2.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月21日下午17:00,报名地址设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上午10:00-下午17:00,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复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提交网络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湘阴县教育局和湘阴一中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才能进入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1:2),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

所有岗位试教对象的确定,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对象,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试教。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该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的,可以相应核减、取消岗位计划。

(四)试教(面试)

1.试教时间: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7:30,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

2.试教形式、分值和内容。试教形式为片段教学,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领会教材、思维逻辑、组织课堂教学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3.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试教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0%;同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试教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试教成绩还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试教分数。未达到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教成绩及试教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5.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排名。

(五)签约

入围体检的2025年毕业生,须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根据录取人员提供的发票据实报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湘阴一中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聘用

1.及时按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

2.实行试用期。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申请辞职的,须退还已发放的人才政策待遇资金及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报名”到“聘用”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湘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湘阴一中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公告通知,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0730-2115695(湘阴县委人才办)

0730-2512855(湘阴一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30--2219671(湘阴县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解释。 

 

中共湘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阴县教育局

湘阴县第一中学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ObX4nj1SGAcXxnxgpY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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